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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關於「集應斷」

接著是「集應斷」,對於這個議題的看法,我們依舊與佛陀意見不合。我們認為的苦因是沒錢、沒名、身體有病等。由於我們認為苦的因都在外境,就會朝著外在的方向努力。但本師釋迦牟尼佛的想法是,真正的苦因是煩惱,是我們心續中的貪、瞋、我慢等煩惱,若說得更仔細些,就是不認識事實的無明,它才是苦的主因。然而,平常我們在遇到困難與痛苦時,不會想:「是因為生起煩惱,才會造成這些苦。」我們的心裡完全沒有「苦是煩惱造成的」這種見地,由此可知,我們與佛陀的見解不合。若是聽從佛陀的人,他心裡會認定苦因是煩惱,會知道煩惱是應該要斷的;但若還沒有真正認識這個道理,就必須先去研究清楚才行。

談到煩惱,舉例來說,我們應該都知道生氣時會不快樂;但要能清楚辨識瞋心,知道它是心的一個支分,然後說:「它傷害我,我要消除它。」我們應該沒有這種清楚的作意。我們可以清楚辨識身體的支分,例如右手、左手、左手的姆指。明確地辨識它,然後設法改變它。例如,左手姆指有傷口讓我們不舒服,所以我們設法改變這個狀況,去擦藥治療;若沒有辦法治好,為了避免傷口感染擴大到全身,就把姆指砍掉。左手姆指是身體的一個支分,辨識出它是苦因,就處理這個支分,這樣就可以了,這是很清楚的道理。同樣地,瞋心並不是我們的自性,它只是我們的一個支分。若是因為這個支分使得我們不快樂,就設法改變這個部份,把瞋心消除掉。我們應該要生起這樣的作意才行。這種作意是可以產生的,而且瞋心也是可以消除的。就像辨識出疼痛來自姆指的傷口,於是上藥治療或截肢切除,改變這個傷口;同樣地,我們可以只消除瞋心這個支分,但心識依舊存在。我們與瞋心兩者是可以分得開的。這部份的論述,除非透過進一步學習,否則在我們平日的生活中,並沒有這種想法與作法。

摘自:《2016四諦概說》第二講2016.12.17

悲桑格西法語

智慧小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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