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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離苦得樂,也都努力設法消除苦因、成辦樂因。而所謂學法,就是以此為基礎往深處發展,並不是另外去學一套從天而降的奇怪習俗。

學法的目的是什麼?希望這輩子變得有錢、有名不是學法的目標,甚至可以說,若你有志於此,或許不要學法、專心走世間人的路才是更好的選擇。學法的目標,可以分為四個層次。

內心的快樂與安寧的主因,不是外在的金錢等,是從內在的想法獲得。明白這個道理,基於這個想法而設法努力,成辦內心的快樂與安寧。即使遇到惡緣,也不會失去內心的安寧,這是學法的第一個目標。層次再高一點,追求的快樂不只今生,希望來世能有好的投生,持續擁有快樂。基於這樣的目標而設法努力,運用方法獲得來世的快樂,這是學法的第二個目標。

再來,就像剛才以小孩為喻說的道理,小孩子只能考慮一兩周或一兩個月的事,長大之後則會考慮這一輩子的事。心智更成熟時會考慮來生。剛才講到學佛的第二個目標,是到這個層次。然而,來世還是會死,還會再生,又還會再死,苦的續流何時才會中斷?生生死死的循環何時才會結束?透過這些研究,知道如果就這樣放著,不設法解決這些苦,則苦將永遠沒有邊際。從這樣的苦中脫離稱為解脫,設法獲得解脫,這是學法的第三個目標。

而後,自己獲得自由,獲得脫離一切苦的安樂,獲得解脫,但覺得只達到這個目標不夠。這樣清淨、真正的快樂,應該要給予一切有情,讓他們都獲得這樣的快樂才行。基於這樣的想法,進一步去思考成辦能夠給予一切有情安樂的方法是什麼?由於圓滿具備能給予一切有情安樂的條件,成辦有情義利的能力達到究竟者是佛,所以設法成佛,是學法的第四個目標,也是最究竟的目標。

總之,學法的四個目標,第一是成辦今生內心的安寧;第二是設法讓來生獲得更好的快樂;第三是設法讓自己獲得自由,或說穩定地從苦中脫離,或說解脫;第四是設法成佛。請大家記住學法的這四個目標,之後會繼續談達成這四個目標的好處,以及如何達到的方法。

摘自:《2016四諦概說》第二講2016.12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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