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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學佛法的目的,最終是為了利他。但在尋找順緣時,似乎與「放下自己、成全別人」的動機相違。

答:一般而言,佛法,特別是大乘佛法,最終究的目標唯有利他,即便只有一點點違犯都不行。利他是大乘佛法的精華,但所謂利他,並不僅限於現在直接給對方醫藥、食物等協助。當然,這些助人的行為都很好、很了不起,但如果把全部重心都放在這些事情上,其他什麼都不管不顧,表示你不夠了解大乘法。

會發生這種誤解,原因之一可能是沒有按照三士道次第修心,跳過下士道與中士道的法類,就想要學習上士道的菩提心與菩薩行。在這種狀況下,你能想到幫助別人的方式,就只有給他錢、供他衣食等。但如果明白下士道與中士道的重點,你的眼界會被打開,你知道的利他範圍與方式都會更廣更究竟,而且會把幫助有情消除三毒煩惱做為努力的重點。不過,要做到這點,你自己必須先有消除煩惱的經驗,否則根本幫不上忙。

…出自:《2006略論止概說》第一講 2006.9.11

悲桑格西法語

智慧小語

有個人跟佛陀說:「我要快樂,但我一直不快樂。」佛陀說:「只要把『我』與『要』丟掉,剩下的就是純然的快樂了。」....(閱讀更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