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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想再次請問善與惡的標準。對於佛陀為了救五百位商人而殺人的公案,大乘和小乘似乎有不同的解釋。小乘認為世尊有殺人的動機,所以他有造殺業;但您在「四聖諦再探」課程中說,大乘認為世尊殺人是基於純然利他的動機,所以沒有造任何惡業;我還聽過另外一種解釋是,世尊這樣仍有造惡業,但因為所造的善業極大,所以這個惡業不會感果。請問到底應該如何判斷呢?

答:

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先講一個公案。有一次,世尊經過一處長了荊棘的地方,他打算繞過去,於是向右走,但荊棘竟也跟著移到右邊;他往左邊走,荊棘又跟著到左邊。不論世尊往哪裡走,荊棘都會跟著過來。最後世尊說:「造了很重的業,就是必須領受啊!」接著就踩到荊棘上,腳就被刺傷了。被刺到是壞事,壞事是惡業帶來的果,所以有人問佛陀:「為何您還是要被荊棘刺傷呢?」佛陀說:「過去我曾為了救五百人而殺了一個人,今日被荊棘刺傷,是我必須感得的餘報。」

這是一個出自小乘經典、眾所周知的公案;但事實上,佛的身體不是血肉之軀,沒有任何髒汙,也不會有傷口。不過,除非我們的見地已經到達一定的程度,否則很難相信佛陀不會有傷口,因為我們明明看到了啊!站在大乘宗義的觀點會說,我們看到的這些事情,是佛陀故意示現的;為何佛陀要做這些示現呢?背後的情況又是什麼呢?這些內容在大乘經典裡都有說明。

佛陀為何要示現被荊棘刺傷呢?原來,當時有兩個團體,各有二十個成員。他們本來是互相合作的盟友,但後來發生了紛爭,變成對立的敵人。甲團體本來計劃把乙團體的成員殺光,但後來聽到佛陀被荊棘刺傷的緣由,他們想:「過去曾造過的惡業,就算成了佛也不能一筆勾銷,若我們真的去執行殺人計畫,結果不就太可怕了?」他們感到非常後悔,便去拜見佛陀,把自己本來的壞念頭與殺人計畫向佛陀發露懺悔,他們說:「我們知道自己錯了,真的非常對不起。」佛陀接著為他們講經,不但使得這二十人證得空性,也為很多人帶來幫助。是為了達到這些目的,所以佛陀故意示現被荊棘刺傷。

再來看為救五百人而殺死一人這個公案。根據小乘經典的看法,佛陀當年救下五百人,造下很大的善業。小乘經典的說法是,假設能用數字來衡量,救五百人可以加五百分,殺一個人則扣一分,所以佛陀在權衡輕重之後,選擇救五百人而殺死一人。但事實上,佛陀做這件事的重點不是為了救那五百人,而是為了救那個打算殺人的人。講到這裡先說一下,佛經裡說的五百,不一定就代表五百個。佛經裡經常出現五百這個數字,它應該是當年在印度代表多數的一個量詞。現在印度社會仍以「百」字代表很多,但數起來不一定真的有一百個。總之,當時佛陀尚未成佛,他還是一位菩薩,他知道那個人的殺人計畫,也知道若他的計畫得逞,不但這五百人會死,而且那個人也確定會墮入地獄道。他想:「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他,讓他不必墮入地獄受苦,又可以讓那五百個人不會被殺死?」想了很久,知道唯一的辦法就是由他把這個打算行兇的人殺掉。但他也很清楚,一旦選擇這個方法,他自己會造下殺人的業,接著會墮入地獄。最後他想:「若放任讓那個人殺掉五百位菩薩,他要受的地獄苦真的是太大、太久了。只要能讓他不下地獄,我下地獄沒有關係!」懷著這樣的心情,他把那個人殺了。

如果這樣也算造惡業,拿著手術刀為病人開刀的醫生不就慘了嗎?為了不讓病人遭受更大的苦,在治療的過程裡,醫生會讓病人受到一些小苦;為了讓不想上學的小孩受教育,父母會責打孩子要他們去上學。由於完全是為了利他而做這些事情,所以這些醫生與父母並沒有造惡業,而是造善業。

以上,是針對這個問題的正答。我們有時也會遇到要阻止人做壞事的情況,雖然一方面是為了保護更多的人不受傷害,但主要其實是要幫助這個人。若他真的做了壞事,未來他會很辛苦,是為了幫助他免於受苦,所以才要阻止他、與他對抗。

一般人若看到甲在打乙,大都會覺得被打的乙很可憐;但看在一個真正相信業果與前後世者的眼裡,雖然也會同情乙,但他會覺得真正該可憐的是出手打人的甲。同樣地,我們會同情生活辛苦、遇到重大困難的人,不覺得那些有錢、有名、生活快樂、身體健康的人有什麼好可憐的;我們會覺得那些認真學法、精勤持戒、有慈悲心,但窮得三餐不繼、病痛纏身的人很可憐,但不覺得那些不學法、沒有慈悲心可是身強體壯、權力很大、有名又有錢的人可憐。然而,一個真正認識四聖諦的人,會覺得後者真的很可憐。雖然都是同情,但隨著對佛法認識愈深,你的同情與悲心也會跟著加深。因此,從某個角度來說,佛陀說這麼多法,都是為了幫助我們增長悲心。

……《2016四聖諦》第八講2017.1.1

悲桑格西法語

智慧小語

有個人跟佛陀說:「我要快樂,但我一直不快樂。」佛陀說:「只要把『我』與『要』丟掉,剩下的就是純然的快樂了。」....(閱讀更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