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rapper

目錄

同學一:從社會的角度來看,若每個人都造十惡業,想必會世界大亂;若人人都造十善業,會活得比較安心。從個人的角度來看,我想到自己「貪吃」的例子。跟朋友一起吃飯,肚子明明很飽了,還要繼續吃甜點,吃完甜的又想再來點鹹的。後來因為工作關係,刻意節制飲食後發現,其實吃少也會飽。降低對食物的欲望後,不但頭腦比較清楚,身體也輕鬆。

老師:許多的惡業來自於「無法自制」。佛法講的「斷除貪欲」、「捨棄今生」並非要你不吃不喝、像乞丐一樣過日子,而是要你有個限度。以食物為例,食物是必需的,它既有益也美味,但我們也必須明白它的貢獻有限。由於高估食物的貢獻而產生貪心,一旦貪心掌權,就會衍生出很多麻煩;若很清楚食物能提供的貢獻有限,在限度內適當地享用食物,既能滿足所需又不會造成過失。反之,就像你說的一樣,由於對食物生起貪心不知節制,只會給自己的身體帶來麻煩。

同學二:從惡的方面來說,我想到新聞中最熱鬧的政治新聞。政治人物嘴上經常說是為國家,但我覺得他是為了自己。從善的方面來說,我想到前陣子在菩提迦耶住二個月的經驗。因為環境單純又是聖地的緣故,壞念頭少很多,整個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寧靜。

老師:以煩惱為動機而做的行為是惡業。愈放任自己做這些事,煩惱的力道就會愈大;若阻止自己不做,煩惱的力道就會稍微減弱。試著想想看,如果你完全不阻止、繼續放任自己做這些事,當煩惱的力道愈來愈大,你會變成什麼樣子?

我們都有貪欲,但因為看不到貪欲的可怕,所以覺得小小的貪欲似乎無傷大雅;但看在一個沒有貪欲的人眼裡,小小的貪欲也非常嚴重。雖然表面上看似無害,但如果你竉壞貪欲,它要什麼你就給什麼,貪欲就會愈養愈大,最後導致不快樂,有些人甚至因此發瘋或自殺。

嗔恚也是如此,放任的結果將使嗔恚的力量愈來愈大,最後甚至殺人,或是傷不到對方而氣到忍不住殺害自己。氣到殺對方還勉強說得過去,因為你可能恨不得對方死掉,但是竟然氣到殺死自己,可見那時嗔心已強大到完全無法控制。被養大的嗔恚會反過來殺害自己,貪欲與嫉妒也一樣會大到把自己毀滅掉。

小小的煩惱,我們覺得無所謂、造成不了什麼傷害,但它其實很可怕,因為煩惱會長大,而且破壞力會愈來愈強,不只會傷害對方,也會嚴重傷害自己。煩惱一產生,我們的心就亂了,同時也打開惡行的大門。無論這煩惱是貪欲還是嗔恚,只要煩惱一產生,我們便喪失了內在的寧靜。

雖然同樣是貪欲,但由於所貪的對象不同,感受也會有差別。對於大自然的種種美景,我們雖然也有貪欲,但這種貪欲對內心寧靜度的影響不但不容易察覺,當下反而會感到平靜與放鬆;但若對「美名」起了貪欲,內在的寧靜度就會大受影響;最名顯的例子則是男女間的貪欲,它只要一產生,你馬上就可以知道自己內心大亂。

不過,上述這些內心寧靜感的描述,聽在未曾嚐過寧靜滋味的人來說,即便嘴上同意,心裡應該沒有什麼感覺。只有在自己稍有一些感受後,就像第二位同學說得那樣,回想自己以前的狀況,產生對比才會感覺到那是不快樂的。

同樣地,煩惱的力道愈小,內心就會愈寧靜。佛經有句話說:「最殊勝的安樂,是貪愛盡除的安樂。」它的意思是:把貪欲完全除去而得到的安樂,是其他的安樂完全比不上的。對於這段文字,我們恐怕也只能嘴上說同意,心裡可能完全沒有感受。雖然沒感受,但或許可以對照自己以前曾經生起貪欲、而後減低貪欲、而後覺得快樂的經驗,透過這個方式稍微做一點想像。否則,由於長時間被煩惱迷惑,我們不但不知道斷除煩惱會快樂,反而會覺得納悶:斷除了貪欲等煩惱,怎麼會快樂?


悲桑格西法語

智慧小語

有個人跟佛陀說:「我要快樂,但我一直不快樂。」佛陀說:「只要把『我』與『要』丟掉,剩下的就是純然的快樂了。」....(閱讀更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