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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白天的課程當中,聖座講到「諸行無常、有漏皆苦、諸法空無我、涅槃寂靜」。這首偈頌在經論中一再地出現,佛陀經常對畜牲道有情開示這四句偈,許多大聲聞聖者也經常為即將死亡的畜牲說這四句偈。這四句偈頌有時會簡化為三句,但無論是四句或三句,這些話佛陀經常講,其中應該包含很深的意涵。

一、總說

無常與苦,談的是輪迴的體性。由於輪迴的體性是苦與無常,因而生起希求解脫的心。換句話說,因為無常與苦,所以「應該」要解脫。空與無我,談的是能解脫的理由。由於苦的根本是我執,而我執是顛倒的,因為「空、無我」。也就是說,因為空與無我,所以「能夠」解脫。明白輪迴是「應解脫」而且「可解脫」,就會設法解脫。如此思惟後,便會生起希求解脫的心。

要到達某處,首先必須要上路;而肯上路,必須先有想上路的欲望才行。同樣的道理,如果想要得解脫,我們就要走上解脫道;要走上解脫道,之前得要先有希求解脫的心。

無常與苦,促使我們生起「想要上路」的希求;而解脫道的正行,則是空與無我。因此,在名相的運用上,無常與苦是「能成熟之次第」,空與無我是「能解脫之次第」。此即佛法中常講到的「佛陀安置眾生於『成熟解脫』」。

無常與苦,又各有粗細之分。其中,粗分無常指的是死亡無常,思惟一定會死、何時死不一定、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義,這些屬於粗分無常的思惟。經過這些思惟,明白死時除了法以外,其他的一切都不能為我們帶來任何利益,那麼在死時,法又是如何幫助、利益我們呢?由於思惟死亡之後還會再投生,來生如果墮入三惡趣,將會領受粗分的苦苦,因此生起想要脫離惡趣苦的希求。以上這些粗分無常與苦的思惟,屬於共下士道的內容。

至於空與無我,雖然一般在《道次第》中並沒有直接把它們與共下士道結合,但如果要結合的話,可以這樣思惟:領受苦苦的主因是不善業,造不善業的動機是我執。若要完全斷除不善業、斷除惡趣的投生,一定要現證無我才行。

若結合細分無常去思惟,則是:靠著思維細分無常,可以證得最細分的苦「行苦」。至於無我,像剛才所說般去結合即可。

無常的相反是常,苦的相反是執為樂。今天在法會中,聖座針對「不淨」這部份做了很多的開示。

二、把理解與實修結合

昨天曾跟大家談過「確立事實真相的次第」以及「與實修結合的次第」,也提到這兩個次第都很重要。也因此,我覺得大家問的問題很好,因為前幾天大家提的問題,大多是「這是什麼」、「那是什麼」的類型,屬於確立事實的提問,而昨天開始,大家的問題多是「如何學、何時學」。這是很正確的次第:先瞭解事實,接下來也要瞭解自己要如何運用事實與實修結合。就像大家提問的次第般,這兩者都是一定要的,缺一不可。

所以,對於今天講的「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」,我們要透過理由去思惟。思惟之時,除了它們基本的內容外,同時,也要透過思惟,看看如何能把它們用到自己的生活中。例如生氣的時候,可以用什麼法類來息除瞋心?貪心生起時,又可以用什麼法類來息除貪心?知道「用什麼」以及「何時用」是很重要的。

接下來舉幾個例子,試著結合看看。不知道是否結合得準確,但我試看看。


(一)把「無常」之理與實修結合

首先舉有經論根據的例子。《入行論》說:「自身本無常,猶貪無常人。」意思是我們這一方跟對方,兩方都是無常,都是苦。一個無常沒有必要對另一個無常生起貪瞋之心。

從這裡,我想到曾看過的一個電視節目。兩隻鹿在打架,遠處有一隻豹在看著,那隻豹在等待殺鹿最好的機會。兩隻在打架的鹿,旁邊有隻虎視眈眈、伺機而動的豹。其實我們不也像這樣子嗎?我們互相吵架、互相記仇,彼此都想要害對方,卻沒想到我們兩方都肯定會死,而且在每個剎那間,離死亡愈來愈靠近。在這種情況下,雖然沒有一個真正的死主會來把我們抓走,但我們的處境跟那兩隻鹿不是很像嗎?

我想《入行論》裡講的,可能就是這樣的意思吧。

(二)把「苦」之理與實修結合

接下來以苦為例,我想到聖座曾講過的一段話。聖座說,要把「我們」的範圍擴大些。我們都有著各自的「我們」,例如「我們的家」、「我們的家鄉」、「我們的國家」,把這些「我們」的範圍擴大些,成為「我們的世界」、「我們的有情」,把全世界、一切有情都納到「我們」的範圍裡。

聖座講這段話,主要闡釋的是「彼此觀待」這個主題。我想到的是:我們都會有集團的概念,世間人也有某個集團對抗某個集團的事情。但其實,我們所有人應該要一起齊心對抗的,是貪、瞋、癡、我執等等。做得到,就把它們連根鏟除。把它們當敵人,該殺的就殺,該砍的就砍,砍殺不了,至少要大聲向它抗議!

當我們真正看見「煩惱才是敵人」,而我們全都被煩惱控制,聖座曾說:「受煩惱控制即是苦諦。」由煩惱取受的這個蘊體,就跟監獄一樣。既然我們都是受制於煩惱、被關在蘊體這個監獄的囚犯,「我們」應該齊心對抗煩惱才對。

用這樣的想法去想「我們」:我們都受煩惱的傷害,假如我們一起努力,就可以脫離煩惱的魔掌,所以應該要彼此幫助,而不是在監獄裡打架。在還出不去、暫時仍在監獄裡的這段期間裡,大家彼此幫助、互相關心,才有辦法對抗敵人,不是嗎?若能這樣思考,應該可以生起「我們一切有情」的感受。

(三)把「不淨」之理與實修結合

思惟「不淨」可以遮止貪欲,這是一種結合方式。雖然經典上關於「不淨」的思惟,也有提到觀對方身不淨而除貪,但大部份的時候,是觀自身不淨。在這樣的思惟之後,除了可以運用在「遮止貪欲」外,還有另一種思惟結合的方式。

「蘊」的意思是「集合、聚集」,而我們的這個蘊體,即是不淨的集合體。看看我們的身體,只是因為我們沒有細想,才覺得它是乾淨的,若一一去分析,從頭頂到腳底,頭髮、皮、皮下的腦等等,會發現身體的組成分子全是不淨的。因此而把這個身體稱為「不淨蘊體」、「不淨來源」。從身體所有的孔流出的,都是不淨物,即便你在身上新鑽了一個孔,從那裡流出的,也是膿血等不淨物。

在這樣的思惟後,要在內心成立的是:我們的人生無論貧富,幾乎用盡全部的心力在保護這個不淨蘊體。到最後還是死,蘊體變成了屍體,這屍體到底對誰有用?其他動物的屍體,對於有在吃肉的人是有用的,但人類的屍體不但沒有用,還會弄髒環境。這樣的蘊體,到底為什麼我們要一直保護它呢?

如果它值得保護,那它就應該要對我們產生意義才對。我們之所以要保護這個不淨蘊體,是為了要利他,即便做不到,至少也要能為自己帶來長恆穩定的安樂。唯有在能帶來這樣的效益時,它才值得我們守護,否則沒有必要保護它。

思維身的無常、苦、不淨,對於身的貪著稍微降低之後,才有能力可以捨棄這個身。能捨身,命也就可以捨。如果我們捨掉這破爛的身,可以成辦佛果位的話,當然可以捨!我們會在很歡喜的心情下,為了成辦佛果位而捨身捨命。同樣地,為了成辦利他,身命皆可捨。

層次較高的菩薩們在行菩薩行時,「身布施」的這個行持,亦是在思惟身不淨等後,遮止了對身的貪著,而後才有能力把身體布施給有情。


(四)把「粗分無我」之理與實修結合

接下來思惟粗分無我。如果有一個人用手指碰我的手臂,我的心會有什麼反應呢?如果他是我很喜歡的人,感覺會非常不一樣,我會想:「噢!他碰到我了。」由此而生起貪心。但若是我很討厭、一看就生氣的人,一被他碰到,我的瞋心馬上就產生了。為什麼會起貪瞋?因為我心裡想:「他碰到我了。」在這想法後,便起了貪瞋。

仔細想想,他真正碰到的地方是哪裡?在我的身心兩者間,他只碰到我的身。碰到身的哪裡?也不是全部的身,只是手而已。而且,也不是整隻手,只是手臂而已。碰到手臂的哪裡?只是手臂的外皮而已。所以,他真正碰到的地方,只是皮而已。

我說「他」碰到我了,說實在的,他只有手指碰到我而已,而且也不是整隻指頭,只是指尖的皮碰到而已。所以事實是:他指尖的一點皮,碰到我的一點皮,只不過是皮跟皮的相碰而已。從四大種的角度來看,只是地大種碰到地大種;如果那時有流汗,就是水大種的相碰而已;他身體有溫度,我身體也有溫度,就是火大種的相碰而已。事實上,就只是大種的相碰而已,但我們的心把這個情況增益為「他碰到我」,而後生起貪瞋的心。

事實是,依靠著「碰到我的手或身體的支分」而安立為「碰到我」而已,在這些支分外,沒有另外的一個被碰到的我。同樣的,只是依靠著「他的手指碰到我」而安立為「他碰到我」,在他的手指外,也並不存在著一個身為能被稱為「他」、碰觸者的他。

要在心裡對這個認識生起定解,光靠聽聞不夠,必須要修,要去修所緣行相。一旦生起定解,就能夠遮止貪瞋。

再以眼前的筆為例。這枝筆,是由一家公司生產出來的,這家公司也不是只生產這一枝筆,它生產了非常多一模一樣的筆,每枝的價格都是十元。有一家店擺了很多這種筆,今天我去店裡拿了一枝,付了錢說:「這枝是我的囉。」然後把筆放在櫃檯上,旁邊還放著其他同樣的筆。這時候來了一個人,把其他的筆弄壞了,此時我只會在旁邊看,但老闆會很生氣;但那人折斷的若是剛才我付錢買的那枝筆的話,生氣的人是我,老闆只會在旁邊看。

事實上,這兩枝筆,從筆的角度來看是完全一模一樣,無論大小、顏色、價錢都一樣。既然完全一樣,那為什麼弄斷這一枝我會生氣,弄斷那枝我不會生氣,為什麼我的反應有差別?因為我對這枝筆有貪心,對那枝沒有。那麼,明明兩枝完全一樣,為什麼對這枝生貪心呢?因為「它是我的」。

由此可知,貪心的產生不是從物的好壞而來,而是心去增添出來的。明明一樣的筆,由於想著「這是我的,那不是我的」,從而對這枝筆生貪,對那枝筆則沒生貪。同樣的道理,弄壞這枝筆你會生氣,弄壞那枝你就不會氣。

透過筆的例子要闡述的意義是:當說著「我、我的」之時,到底指的是哪裡?肉與骨屬於地界,血等屬於水界,體溫屬於火界,呼吸與身體裡的氣屬於風界,身體裡有些空間則屬空界,在想事情的是識界。如果今天要指出那個「我」在哪,能指的其實就是六界而已。

就像我們剛才講「他碰到我了」,那個「我」在哪裡?只不過是手臂上的皮而已。同樣的道理,若要找所謂的「我」指的是哪裡,你能找的地方,除了上述六界之外,就沒有別的地方了。所謂的「我」,也只是在這六界之上,加上了「我」這個名字而已。

在剛才那個筆的例子裡,付了錢買的筆,稱為「我的筆」。假如,心裡拿掉「我的」這個概念,光從事實的角度看,這枝筆與別的筆完全一樣。同樣的,當我們拿掉心裡「我、我的」的想法後再去看,兩個身體,骨與肉一樣都是地界,不管是誰的血,都是水界,其他的火、風、空、識界也都是一樣的。他的貪心與我的貪心同樣都是貪心,他的善心與我的善心同樣也都是善心。從根本材質的角度看,雖在大小上有一些差別,但可以說是完全一模一樣。

六界不是「我」,也不是「我的」。如果六界是我的,那麼「我」這個六界的擁有者,必須存在於六界之外。但離開蘊體外並不存在著另一個我,所以說「是我的」是錯的。再者,因為六界的每一界都不是我,所以也不能說「六界是我」。

既然「六界是我」與「六界是我的」這兩種想法都不對,那麼,把「我、我的」拿掉後,你會知道:無論誰的六界,都是一樣的,只是我的心弄錯了,因為安立上「我、我的」、「他、他的」,才把眾生的六界看成是不一樣的六界。其實,這只是心安立上去的而已,從事實面來看完全是一樣的。當我們對此有所了解之後,才能對於「自他平等」有一些了解。

一般講到「自他平等」時用的理由是:因為自他都要離苦得樂。這樣講雖然也會有幫助,但若我們心裡沒掌握到上一段講的「平等」之理,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法會是:「我是我,他是他,我的事情若我不做,誰會幫我做?」因此,如果能夠對於無我,至少對現在我們講的粗分無我之理,透過思惟使得自他平等,之後,你就會想:既然都一樣,在這麼多地界中,為什麼我只珍愛這一個地界?這樣質問自己之後,你會發現「只愛自己」是沒道理的。

即便不談六界,直接以身體的支分舉例,也是一樣的。這顆也是頭,那顆也是頭,為什麼我只關心這顆頭?這也是鼻子,那也是鼻子,在這麼多的鼻子裡,為什麼我只保護這個鼻子?沒有理由。

如果你只保護這個鼻子的理由是「(我的)這個鼻子比較大」,那你應該去保護印度人的鼻子才對;如果理由是「(我的)這個鼻子比較小」,那你應該去保護中國人的鼻子才對。明明都是鼻子,而你卻只關心(在你臉上的)這個鼻子,這個鼻子稍微被人指了一下你就很生氣,而別的鼻子再怎麼不舒服你都不管,這種做法是很大的錯誤。同樣的,無論身、心、手腳,都可以這樣結合去思惟。

時間不夠了,最後稍微講一點「無自性」的思惟與運用。以生氣為例。我們會氣某一個人,因為「他傷害了我」,但那個被傷害的我到底在哪裡?你去找,會發現找不到那個被你稱為「我」的到底在哪裡(尋找施設義而找不到)。同理,要去找到底傷害你的「他」在哪裡,去找,一樣也找不到。透過這樣的思惟,瞋心便會稍微降低一些。同樣的思惟,也可以與其他的煩惱結合去運用。

…出自:《2009華人請法團析釋》第六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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