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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說過「我與有情苦樂同,苦樂同故是為親」是理由,談完理由後,再看「若我捨棄彼等親,獲得涅槃亦不應」這兩句話。我與有情是苦樂相同的自己人,所以不應該拋棄他們,自己一人涅槃。不過這個勸諫是對已經透過四聖諦修心,生起了希求解脫之心的人說的,對我們則不必說,因為我們沒有想要解脫。祖師們雖然一直勸我們入涅槃,但我們壓根不想。

或許可以分幾個層次思惟「獲得涅槃亦不應」這句話。以最粗淺的層次,只看今生的安樂來說,這句話可以解釋為:不去幫助那些遇到困難的有情,只顧著自己去追求財富名利,這樣是不對的。再往上一個層次,是懂得佛法的人可以運用的思惟。有人說,最苦的苦是無間地獄之苦,最樂的樂是離貪之樂。不過對我們而言,由於程度實在太低,別說離貪是最樂之樂,恐怕連它是樂都無法體會。若用以下的方式做粗略的解釋,不知是否合適。我們都喜歡自由,只要稍微被別人奪去自由就會很不高興。失去自由的因緣有些來自外在,我們有設法消除這些因緣,也多少曾達到一點效果。然而,就算外在完全沒有人搶奪我們的自由,我們依舊不自由。若是因為想生氣而生氣,那倒還好;明明不想生氣、叫自己不要生氣,但還是生氣了。生氣了,就會不快樂,明明知道這樣會不快樂但還是照做。自己拿自己的心沒有辦法、沒有自由,自己要不要生病沒有自由,自己要不要變老沒有自由,自己何時要死沒有自由,就像這樣,我們其實身處在不自由的狀況中。如果,真的可以透過完全消除煩惱,從而完全脫離束縛,獲得真正的自由,那時內心應該是非常快樂、滿足的。

聖座應該有這方面的感受。他曾經這樣說:「由於修習空性多年,粗分煩惱不起現行,此時才終於感受到『完全脫離煩惱的解脫,的確可能存在』。遮除粗分煩惱的同時,內在的利他心又變得很強,因而生起『我活著就是為了利益他人而已』的感受。活著,無論我過得怎麼樣都沒有關係,我只是為了他人而活。下定這樣的決心後,就算還沒有獲得解脫,但我已經得到類似解脫的快樂了。」聖座這麼說,我想他應該是有感而發,從共通的顯相來看,他似乎已經嗅到解脫的味道了。

有了以上的理解,再看「獲得涅槃亦不應」這句話。若為了獲得殊勝的解脫之樂而捨棄有情都不應該,何況是為了普通的安樂而捨棄有情呢?有情不只是遇到困難而已,他們是遇到極大的困難。尤其,若相信佛法說的前後世與業果,會知道惡趣苦是極大難忍的痛苦。在這樣的狀況下,對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親友已經不重要了。這就好比你準備了好吃的食物、好聽的音樂、美麗的花朵,非常快樂開心地跟朋友聚會野餐,此時有人遇到小小的困難,你放著不管繼續享樂還說得過去;但那時,若有個盲眼人正走到險崖邊,隨時都有摔下去的危險,他旁邊又沒有別人幫忙,而險崖底下是燒紅的火炭、尖銳的碎石與武器,在這種狀況下,要你眼睜睜看著,還邊吃美食邊享樂,應該做不到吧?不管那個人是不是你的親友,你都應該會跑去幫忙,沒有辦法繼續悠閒地待下去。

不但自己會坐不住、看不下去,若發現有人在這種情況下還待著不動,你應該會覺得他沒有絲毫悲心,甚至會氣到連「你還算是個人嗎!」這種話都可能忍不住罵出口。眼看著他人就要受苦了,怎麼可以不去幫忙只顧著自己享樂呢?也許有人會說,若覺得看著不舒服,不如把眼睛遮起來,或乾脆掛上窗簾眼不見為淨,但它們並不是真正的好方法。

很多有情正遭遇極大的困難,尤其,若你相信惡趣真的存在、造惡業確實會投生惡趣,則無論如何你都應該盡力幫助對方,不可以放著他們不管,只顧自己快樂就好。聲聞緣覺阿羅漢現證空性、獲得清淨的安樂,但因為無法利他,便與這種「只顧自己安樂」的狀況很像。菩薩雖然也修空性,但因為有大悲心的緣故,他們不會長時安住在緣空根本定中,會去做利他之事。處在菩薩位階時,真正清淨的安樂起現行就無法利他,利他時真正的安樂就無法起現行。這二者無法同時,要依次更迭而行。要解決這個問題,唯有成佛才行。安住於涅槃,又能不中斷地繼續利他,這件事只有佛能做得到,若成佛,就能兩者兼顧。

聲聞緣覺就像剛才講的,在快樂地野餐、吃吃喝喝時,看到有人遇到很大的困難卻不理會,自顧自地享樂的人。那我們呢?我們又像是什麼人?我們啊,是那種在髒亂的垃圾堆邊,對一張破爛桌子上乾巴巴的餅子生起強猛貪心,因此待在那樣環境裡不願離開,捨不得那塊破餅子的人。

看到別人只顧自利的表現時,我們會責備對方根本沒有悲心。那麼,佛與菩薩看著我們,又會怎麼想呢?幸好我好歹算是有情的一員,所以他們不會嚴厲地責怪我,要不然,他們應該會想:「有情遇到這麼大的困苦,這個人竟為了這些爛東西放不下,對著不能帶來真正快樂的東西費心神。」但好險啊!好險他們對我也有悲心,不然應該會很生我的氣,痛罵我一頓吧!

……第一講2017.11.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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